北京一家捷豹路虎4S店最近被揭发涉虚假销售,客户陈先生提新车时,发现其为二手车。
对此,4S店方面表示,系统中出现除陈先生以外的其他购车人,是由于4s店在车辆正式售出前虚报销售业绩,先制造假销售信息所致。
按新消法规定,二手车当新车卖(销售欺诈)买家可以要求退一赔三,也就是说陈先生可以拿回购车款51万,并且要求赔偿153万元。老陈,你这下可以过一个丰收年了。
这就是我多年不想买捷豹的原因,因为“4儿子店”真的太坑了,幸好今年买车时,我没去买捷豹,否则我也差点中招了!
“我喜欢奥迪的动力,又喜欢雅阁的省油,所以我选择了雅迪。”
说到汽车,某家公司终于从“PPT造车“进化成”PS造车“,真有出息啊。恭喜恭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