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洲联邦法院判决 Valve 在 2011 到 2014 年间,因为未提供消费者应有的退货保护,所以处以三百万澳币(约 1,500 万人民币)的罚金。这是澳洲消费者保护机构所求处的最高金额,比 Valve 自己认为合理的罚款金额高出了 12 倍。这么重的罚金,主要是因为法官 James Edelman 认为 Valve 并不尊重澳洲法律,在进入澳洲市场时完全没有寻求相关的法律建议,而且即便在 2011 到 2014 年间多次被客户要求依法提供鉴赏期,也依然置若罔闻。如果只罚 Valve 认为自已该付的 25 万澳币的话,根本不痛不痒。
所幸 Valve 在 2015 年起已在全球范围内提供了一定期间内的退货服务,所以应该不会再碰到类似的事情了。大家放心享受冬季特卖会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