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于罪犯手法与上个案件十分相似,福尔摩斯搜集了所有的线索后,加上华生的检验,做出了以下推论:死者名字叫Annie Chapman,被凶手突然卡住脖子,然后倒在地上,但还没有死,凶手用右手持刀割破死者的喉咙,并试图割下其头部,同时剖开其腹部,切掉了大部分器官,但是只有子宫不见了。死亡时间大约在早上4:30前,凶手手段残忍,手法熟练,精通解剖,早有预谋,凶手搜过其身,还拿走了死者的手上的戒指,死者身边掉落了一个信封,里面有3颗药丸。福尔摩斯拿了一颗,其余留给了警察。
福尔摩斯对Annie Chapman谋杀案的推断
福尔摩斯和华生回到了家中,华生拿起从Finley旅馆捡回来的破瓶子,进行了检查。里面是福尔马林. 此时,福尔摩斯从里屋走出来告诉华生,要他去whitechapel的警察局继续调查,并弄清楚药丸的成分和用途,并且建议带上枪,小心谨慎。然后就把自己锁在里屋不出来。
华生来到了警察局,发现此时正好有位证人坐在旁边,值班的警卫告诉华生,这位证人叫Richardson,曾经到案发现场去过,直到一些线索,但是纪录口供的警官认为这个证词没有多大意义,便把它撕掉了。华生又问旁边的证人,据他所说,他大约4:45去Hanbury街那里看他母亲,然后待了5分钟就离开了,而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,就像没有发生过谋杀似的。华生发现在警察局里面点的地方的地面上散落着很多纸屑,于是过去捡起察看,原来是被撕掉的供词,华生必须将其复原(拼图游戏,比较简单的)。